這幾年的教學經驗,讓我瞭解每位學生的學習過程,其知識的累積是需要時間的,萬不能急切。因此越來越能深切體會「揠苗助長」的意義。
舉例而言,有一次多位老師在討論一門課教學進度時,總覺得有許多東西要教,因此有老師開始覺得:一學期18週只拿15週來教學,另外有3週拿來考試並驗證學生的學習成效,「是很沒有效率的作法」;能否再壓縮學習成效的驗證時間,多教一個星期,多教一些東西,這樣能讓學生多學一些內容。
這樣的想法並不奇怪,其實蠻普遍發生在學校。老師總覺學生不夠用功,一學期的課可以再多教一些東西;學生自己要用功,想辦法吸收。
但也許老師太急了。
學生學習,不能揠苗助長,是耐心等待。